政策法规

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


发布日期:2020-7-17 11:26:55 点击:1937


  各市财政局、省财政直接管理县(市)财政局,省黄三角农高区财政金融局,省直各部门、单位,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,各相关供应商:


为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,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,引导供应商依法参与山东省政府采购活动,我们研究制定了《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》,明确权利和义务,严格违法责任追究,促进供应商行为规范。现予以印发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执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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